四川省人民檢察院財政撥款“三公”經費2014年預算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4年預算安排28萬元,較2013年預算下降18.84%。主要原因是省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項規(guī)定”要求,全面執(zhí)行《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進一步規(guī)范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
根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省外辦安排的2014年出國計劃,擬安排出國(境)團組2次12人(包括全省檢察系統(tǒng))。1.四川高級檢察官代表團(一)6人,出訪澳大利亞、新西蘭,擬學習考察出訪國檢察制度和檢察官隊伍管理機制建設等情況;2.四川高級檢察官代表團(二)6人,出訪南非、肯尼亞,擬與出訪國交流雙方的法律制度和檢察制度、探討預防和查辦職務犯罪的體制機制等問題。
預期將達到進一步學習了解出訪國家的法律制度、檢察制度,考察出訪國預防和查辦公職人員犯罪的體制、機制建設,并就加強查辦這類犯罪的國際司法協(xié)作尋求共識,探討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的可能性和途徑;交流探討建立完善檢察官內部監(jiān)督制約的制度、思路和辦法,切實預防檢察人員的失職、瀆職問題。通過考察學習、交流探討,進一步強化高級檢察官的理論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加強自身監(jiān)督和約束,著力完善檢察權依法運行機制,保障檢察權的依法正確行使。
二、公務接待費
2014年預算安排53萬元,較2013年預算增長48.04%。主要原因是:四川省人民檢察院作為全國檢察系統(tǒng)深化檢察改革的試點單位,擔負檢務公開改革、深化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等改革試點任務較多,今年最高人民檢察院交辦四川的辦案任務增加,省級檢察院之間的辦案協(xié)作會增多,相應的接待會增加。加之成都鐵路運輸兩級三院管理體制改革后由省檢察院直接管理人財物(不含重慶、貴陽兩個鐵路運輸檢察院),根據(jù)體制變化和工作實際相應調整預算數(shù)額。
2014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檢察機關上下級及省級間執(zhí)法辦案、業(yè)務協(xié)作等所必需的接待支出。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4年預算安排 660萬元,較2013年預算下降7.82%。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項規(guī)定”要求,著力減少不必要的出差、調研等事務,健全完善公務用車內部管理制度,壓縮車輛購置,降低車輛日常運行管理費用。
2014年安排執(zhí)法執(zhí)勤公務用車購置經費100萬元,按照中央確立的公務用車改革方向,停止一般公務用車的購置,擬更新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8輛。其中:轎車7輛,安排經費78萬元;多功能乘用車1輛,安排經費22萬元。主要用于執(zhí)法辦案工作。加上新購車輛,三級四院和兩個事業(yè)單位共有公務用車219輛(絕大多數(shù)為辦案執(zhí)勤用車),其中:轎車173輛,越野車30輛,多功能乘用車16輛。
2014年安排執(zhí)法執(zhí)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60萬元。用于公務用車的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以保障案件管理、偵查監(jiān)督、公訴、反貪污賄賂、反瀆職侵權、監(jiān)所檢察、控告檢察、刑事申訴檢察、林業(yè)檢察、民事行政檢察等辦案工作以及檢察改革調研、檢察隊伍建設等重點工作的開展。
附表:
四川省人民檢察院財政撥款“三公”經費2014年預算情況表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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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預算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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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國(境)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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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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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接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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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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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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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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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購置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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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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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行維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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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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